31省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49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077例******
中新网5月10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5月9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5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8例(广西3例,广东2例,北京1例,福建1例,四川1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在广东);本土病例349例(上海234例,北京61例,河南25例,广东15例,青海10例,辽宁2例,福建1例,贵州1例),含17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上海156例,河南7例,北京3例,广东3例,辽宁2例,青海1例)。新增死亡病例6例,均为本土病例,均在上海;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019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2例,本土病例1007例(上海847例,吉林54例,北京26例,江西15例,黑龙江11例,浙江11例,辽宁10例,广东7例,内蒙古6例,四川5例,湖南4例,山东3例,河北1例,山西1例,江苏1例,安徽1例,河南1例,湖北1例,海南1例,青海1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5375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减少18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154例(无重症病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确诊病例1829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8140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5月9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8068例(其中重症病例51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07138例,累计死亡病例5191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20397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3730326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94649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118例,其中境外输入41例,本土3077例(上海2780例,河南98例,江苏55例,辽宁53例,江西35例,青海17例,北京13例,浙江9例,吉林6例,广东6例,四川3例,河北1例,重庆1例)。
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8215例,其中境外输入62例,本土8153例(上海7672例,吉林113例,辽宁102例,江西79例,河北40例,山东37例,浙江33例,江苏27例,安徽12例,黑龙江9例,广西8例,山西7例,北京5例,湖北3例,广东2例,新疆2例,贵州1例,云南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73例(境外输入1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87294例(境外输入452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728892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331306例(出院60636例,死亡9347例),澳门特别行政区82例(出院82例),台湾地区397504例(出院13742例,死亡931例)。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进入数据驱动新阶段******
1月4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第五届数据资产管理大会”发布的《大数据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我国大数据技术产业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已形成数据存储与计算、数据管理、数据流通、数据应用、数据安全五大核心领域。
从《白皮书》披露的数据看,我国大数据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生态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前景广受认可。
从创新能力看,2021年我国发表大数据领域论文量占全球31%,大数据相关专利受理总数占全球超50%,均位居第一;从生态体系看,2021年我国大数据市场主体总量超18万家,形成了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创新企业不断涌现的发展格局;从市场前景看,2021年我国大数据相关企业获投总金额超过800亿元,创历史新高。
“2022年,我国在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持续加码,为大数据后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特别指出,《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的印发,是我国探索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迈出重要一步。
尽管我国数据生产要素制度建设再获关键政策支撑,但未来发展,还要看大数据技术产业,即五大核心领域如何应对挑战。
针对《白皮书》罗列的各项挑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所长何宝宏以数据流通领域为例指出,数据流通技术提供了“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控可计量”的数据服务新范式,数据流通市场逐渐从“以数据产品为主”向市场驱动的“以数据需求为主”转变,挑战也越发凸显,比如,数据权属界定的场景与问题复杂,对参与数据流通的主体权利关系,理论、制度和产业实践层面均尚未形成共识;数据的估值定价尚缺乏科学、标准的评价方法;数据流通的准入、竞争等行为约束没有清晰的法律界定,配套规则不完善;隐私计算等数据流通关键技术应用不成熟。
谈及被列为首位挑战的数据权属界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建民说:“从土地到石油,生产要素的产权界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数据确权也是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最为核心的问题,是数据要素市场化的逻辑起点和法律前提。《数据二十条》将弥合此前关于数据确权的各种分歧,引导各方将力量集中到更为细致的制度研究和设计上。”
数据流通的重要前提是数据开放,它所带来的安全挑战来自何处首先需要廓清,《白皮书》给予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体系构建尚不成熟,数据安全的主体责任边界模糊;具体业务场景下的技术落地仍然缺乏实践指引,数据安全管理与技术易脱钩;传统网络安全防护思路与措施无法满足当下的数据安全防护需求。
“对数据开放中的安全性、合规性、权益分配等方面的考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数据的互联互通与价值实现,市场因而呈现‘数据需要开放,却又难以开放’的困境。”中国电子数据治理工程指挥部技术部主任国丽认为,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扎实的安全技术支撑,需建立覆盖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的一体化的数据安全与数据要素化工程体系。
以《数据二十条》出台为标志,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从技术引领进入到数据驱动的新阶段,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秘书长高素梅强调,目前我国数据管理的水平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数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仍然影响数据要素市场的进一步培育与开拓。(刘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